关于印发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督查实施细则的通知

文章作者:质量管理办公室时间:2018-12-13浏览:206

发规201845

二级学院:

现将《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督查评分细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

发展规划处(质量管理办公室)

校教学督导组       

20181213日     


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督查评分细则


为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,大力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提高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的管理水平,按照督查学生记分册的原始记录、考试(含一门考查课)试卷批阅、各项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和准确度(平时成绩、考试成绩、总评成绩)等情况,现将督查评分细则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评分分值

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评分总分100分,分别按试卷批阅30分、试卷成绩20分、平时成绩40分、总评成绩5分和材料装订5分。

二、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评分办法

每位教师讲授课程的试卷督查评分最高得分原则上不超过90分,采取分项得分记录,最后计算总分。

三、具体评分办法

(一)试卷批阅30

1. 试卷题型10分。四种及以上题型为9分,三种题型及以下5分及其以下。

2. 批阅试卷符号规范及整洁10分。批阅试卷符号规范、无涂改为9分;符号规范、涂改5处以下6分至7.5分;符号不规范和涂改5处以上5分及其以下。

3. 统分10分。统计无差错为9分;统分基本无差错,有一处或不超过二处差错为6.0-7.5分;3处以上为5分及其以下。

(二)试卷成绩20

1. 试卷成绩分布10分。试卷成绩分布柱状图正常分布、考试成绩分为四个分数段、90分以上不超过15%9分。基本符合上述三项指标为6-7.5分;不太符合和不及格率超过30%90分以上超过15%以上为5分及其以下。

2. 试卷质量分析表10分。试卷质量分析三项内容(包括试卷客观描述、原因分析及其改进措施)为9分;有客观描述原因分析但无改进措施为6-7.5分;只有客观描述,无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为5分及其以下。

(三)平时成绩40

1. 原始记录25分。学生记分册原始记录日期具体、符号明确,考核至少三项出勤、课堂表现、课堂作业、实践(实验)等为22.5分,日期具体、符号明确、考核两项为15-20分,日期不具体、符号不明确、考核1项以下为12.5分及以下。

2. 大纲符合度为5分。符合教学大纲中考核项目及各项成绩比例为4.5分,基本符合为3.0-3.5分,不太符合要求为2.5分及其以下。

3. 成绩分布10分。平时成绩来源三个项目及以上,且有评分依据、90分以上不超过30%、最高分不超过95分、分值分布至少有三个分数段(90分以上、80-89分、79分及以下)为9分,基本符合上述规定为6-7.5分,不太符合上述规定这5分及其以下。

(四)总评成绩5

总评成绩分值分布合理为4.5分,基本合理为3-3.5分,不太合理为2.5分及其以下。

(五)材料装订5

材料齐全和填写完整为4.5分,材料基本齐全和基本填写完整为3-3.5分,不太齐全和填写不完整为2.5分及其以下。

四、考查课试卷评分

考查课必须有考核项目及记录。若为卷面考试则应有试卷题型、试卷材料、批改记录、评分办法,成绩合理区分度等材料并参考上述标准进行评分。



终审人:晋秀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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