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发展规划处时间:2015-03-06浏览:77

 

各院(部):

为充分贯彻《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(校政〔20156号)文件精神,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,进一步加强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管理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内容

1.院(部)教学督导组成员调整工作

根据《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(校政〔20156号)文件精神,做好院(部)教学督导组成员调整工作,召开新一届院(部)教学督导组成立暨聘任大会,并于313日前,将院(部)教学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名单(3-5)报至发展规划处备案。

2.本学期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编报工作

根据《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、滁州学院2015年度工作要点和《滁州学院教学督导组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》(校政办〔20154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院(部)自身工作实际,组织院(部)教学督导组认真研究、制订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明确工作重点、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。工作计划经院(部)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,于3月20日前报至发展规划处备案,电子文档发送至fzghc@chzu.edu.cn

3.院(部)教学督导落实与反馈工作

严格执行《院(部)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》,扎实开展教学督导活动,逐项落实,确保教学督导工作取得实效。同时,认真做好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通报和小结,每二周向院(部)通报一次教学督导情况;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反馈会,向院(部)全体教师通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,收集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逐步改进教学督导工作,会议内容整理形成的《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简报》,报发展规划处备案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各院(部)应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学督导工作,切实抓好院(部)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和教学督导工作落实。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执行情况将作为院(部)及所属教学督导组年度目标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 

发展规划处 

201536

 

终审人:晋秀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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