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草稿)和专项规划(草稿)。
2. 做好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专家论证工作。
3. 收集各院(部)“十三五”规划(草稿),并组织召开院(部)“十三五”规划汇报会工作。
4.收集各院(部)2015年下半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2016年上半年工作计划。
5.完成《高教动态》第3期编制工作。
6. 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第二周教学信息反馈。
1. 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草稿)和专项规划(草稿)。
2. 做好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的专家论证工作。
3. 收集各院(部)“十三五”规划(草稿),并组织召开院(部)“十三五”规划汇报会工作。
4.收集各院(部)2015年下半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2016年上半年工作计划。
5.完成《高教动态》第3期编制工作。
6. 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第二周教学信息反馈。
终审人:晋秀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