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与牵头部门组织邀请相关院(部)负责人和教师,分组讨论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修改稿)。
2. 继续完善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修改稿)、专项规划(修改稿)和院(部)“十三五”规划(草稿)。
3. 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第四周教学信息反馈。
1. 与牵头部门组织邀请相关院(部)负责人和教师,分组讨论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修改稿)。
2. 继续完善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(修改稿)、专项规划(修改稿)和院(部)“十三五”规划(草稿)。
3. 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第四周教学信息反馈。
终审人:晋秀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