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发展规划处(质量管理办公室)时间:2016-12-14浏览:95

各二级学院:

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,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有效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 评教时间

20161219日至201716日(校历第17-19周)。

2.评教安排

所有全日制在校生,应通过校园网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,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。具体要求可参照《滁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》。

此外,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生,还应使用《滁州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(学生用表)》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。

3. 评教要求

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、培训指导工作,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、真实地完成评教工作,确保工作顺利完成。

 

附件:滁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.docx

 

发展规划处(质量管理办公室)

20161215

终审人:晋秀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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