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滁州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政人〔2021〕16号),现将我单位2023年12月考勤情况予以公示,详情见附件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2日,为期2天。如对当月的考勤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附件:发展规划处2023年12月考勤表.doc 发展规划处 2024年 1月 1日